【例题】假设同一集团内的母公司A向子公司B出售商品100件,成本为10元/件,售价为12元/件。B公司买入该批商品后当年对外出售60件,第二年又出售30件。
要求:编制抵销分录并考虑所得税因素的影响。
答案:
(1)第一年
① 抵销个别报表内部交易损益及存货。
借:营业收入1 200
贷:营业成本1 120
存货80
② 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个别报表中存货的账面价值=40×12=480(元),计税基础=40×12=480(元),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合并报表中存货的账面价值=40×10=400(元),计税基础=40×12=480(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80×0.25=20(元)。
因此,在合并报表层面应做一笔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
贷:所得税费用20
(2)第二年
① 抵销期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80
贷:营业成本80
② 抵销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借:营业成本20
贷:存货20
③ 调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20
④ 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个别报表中存货的账面价值=10×12=120(元),计税基础=10×12=120(元),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合并报表中存货的账面价值=10×10=100(元),计税基础=10×12=120(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0.25=5(元)。
由于在合并报表层面已经做了第③笔递延所得税分录,可画出T形账户,见下表
即:借:所得税费用1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