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假设同一集团内的母公司A向子公司B出售商品100件,成本为10元/件,售价为12元/件。B公司买入该批商品后当年对外出售60件,第二年又出售30件。

要求:编制抵销分录并考虑所得税因素的影响。

答案:

(1)第一年

① 抵销个别报表内部交易损益及存货。

借:营业收入1 200

贷:营业成本1 120

存货80

② 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个别报表中存货的账面价值=40×12=480(元),计税基础=40×12=480(元),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合并报表中存货的账面价值=40×10=400(元),计税基础=40×12=480(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80×0.25=20(元)。

因此,在合并报表层面应做一笔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

贷:所得税费用20

(2)第二年

① 抵销期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80

贷:营业成本80

② 抵销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借:营业成本20

贷:存货20

③ 调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20

④ 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个别报表中存货的账面价值=10×12=120(元),计税基础=10×12=120(元),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合并报表中存货的账面价值=10×10=100(元),计税基础=10×12=120(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0.25=5(元)。

由于在合并报表层面已经做了第③笔递延所得税分录,可画出T形账户,见下表

内部交易存货抵销及相关所得税如何处理1.jpg

即:借:所得税费用1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