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性差异是由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计算口径不一而产生的差异。具体而言,一些会计准则确认的收入或费用,税收法规不予确认;而另一些在会计准则中不属于收入的项目,税收法规却作为应税收入。这些差异一但发生,便永久存在。永久性差异只影响当期的应税收益,而不影响以后各期的纳税额。因此永久性差异不存在账务调整问题。

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初始确认时,计税基础=初始确认成本×150%,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即为暂时性差异。

会计准则中规定有例外条款,即如该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税,则不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在该种情况下,无形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会计与税收规定之间存在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持续持有过程中,在初始未予以确认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范围内的摊销额等的差异亦不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