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之间的差额,是成本差异,主要是价格差异和数量差异导致的,可以采用因素分析法的原理记忆。

分析顺序:

在分析数量差异时,价格因素还没有进行替代,采用标准价格。在分析价格差异时,数量因素已经替代过,因此采用实际数量。

以直接材料为例:

直接材料数量差异=(实际数量-标准数量)×标准价格,此时是实际数量和标准数量的差异,价格因素还没有替代。

直接材料价格差异=实际数量×(实际价格-标准价格),此时是实际价格和标准价格的差异,

数量因素已经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