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税,是对纳税人个人的各种应税所得(如工薪收入、利息、股息、财产所得等)综合征收。

这种税制多采用累进税率,并以申报法征收。其优点是能够量能课税,公平税负。但这种税制需要纳税人纳税意识强、服从程度高,征收机关征管手段先进、工作效率高。综合所得税最先出现于德国,现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

综合所得税的税制一般都采用累进税率,但也有的国家采用比例税率。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是综合所得税制,采用的是33%比例税率。综合所得税制被许多税务专家视为工业化国家应采用的所得税制,但如果纳税人缺乏纳税意识,而稽征机关的管理又无力,很可能影响所得税的足额征收。这一点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反映较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