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所得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使用、出租或以其他形式取得的不动产所得。不动产所在国拥有征税权。

不动产所得的取得,通常是和不动产位置相联系的。因此,对于不动产所得的来源地确定,各国一般都是以不动产的所在地或坐落地,应由不动产的所在地或坐落地国家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进行征税。

取得不动产所得的条件包括:

(1)不动产固定地存在于某一地域范围内,并为所在地国家对其产权的承认;

(2)不动产所得只能在使用或转让过程中实现,因社会、经济等原因造成的不动产价值增值,不能作为不动产所得的取得;

(3)不动产所得可以通过对不动产的直接使用、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使用、出租、转让等多种形式取得。对不动产所得应作为法人和自然人取得所得的一个组成部分,征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