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问题由高顿CPA研究院首席专家、上财会计学院骨干教师吴井红老师为您解答:

综合收益总额项目是反映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金额。综合收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

其中,其他综合收益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综合收益总额是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被FASB称为“累积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的序号在原有基础上顺延。

企业合并利润表也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调整。在“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