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的税率与境内销售货物或服务一致,为16%和10%。一般不使用征收率,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一)(新增)对进口抗癌药品,自2018年5月1日起,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对进口罕见病药品,自2019年3月1日起,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修改)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