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或有租金在租赁开始时是不确定的,不能作为最低租赁付款额。比如,双方约定按基本利率6%来收取租金,另外支付或有租金。

采用或有租金式还租的优点是,是承租人免去在定时定量还租模式下信用记录不良的忧虑,使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关系由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由共同利益的伙伴关系。

或有租金适用于下列场合:

(1)结构化共享式租赁;

(2)租赁物件的收益为季节性的情况;

(3)租赁物件的收益为或有性的情况。

或有租金与物价指数相联系。如果物价指数在110%—115%之间,每年再付租金30万元;物价指数在115%—120%之间,每年再付租金 50万元等等。这种或有租金,租入资产时是不能确定的,只能在实际支付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理解为物价上涨多付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