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亦称“信用工具”或 “交易工具”,资金缺乏部门向资金盈余部门借入资金,或发行者向投资者筹措资金时,依一定格式做成的书面文件,上面确定债务人的义务和债务人的权利,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

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场交易的对象,它是随信用关系的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现代错综复杂的资金融通关系,不可能靠口头协议办事。口说无凭,容易引起争执,也不能使债权或所有权在市场上转让、流通。为了适应多种信用形式的需要,产生了商业票据、银行存款凭证、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

任何金融工具都具有双重性质:对工具的发行者 (借款者),它是一种债务; 对投资者 (贷款者),它是一种金融资产。每种金融工具,适应交易的不同需要而各有其特殊内容,但也有些内容是共同的,如: 票面金额、发行者(出票人) 签章、期限、利息率 (单利或复利)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