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即受益年限,可参照以下方法确定:
(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四)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源自合同性仅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通常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如果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则仅当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重大成本时,续约期才能够包括在使用寿命的估计中。
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经过上述努力确实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才能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