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编号是按会计科目表中科目分类排列次序编列的。会计科目的编号是以数字、文字、字母和横线以及圈点等方式进行的。

一个良好会计科目编号系统的要求:

总结西方会计科目编号的理论与实务,一个良好的会计科目编号系统,必须要有一定的章法和合乎逻辑;编号的每一“数码”,须使其具有意义,藉以显示类、项、科、子目的区别,及各科目彼此间的关节联系;以达到类、项、科、子目分类层次分明,系统清晰,准确显示会计科目的内容、性质与意义,以及便于记忆与运用的要求。

概括的说,会计科目的编号,应与会计要素按五大类四个层级划分,设置会计科、子目,及一般认可的大类、项目排列方式相适应;其基本要求及原则应属一致。

1、预定千、百、十、个四位数字,自左至右,分别代表大类(千)、项目(百)和科目(十、个),子目则以“N”予以表示;而相关的附加或抵销科目,则以“—N”予以表示;

2、以千位的1、2、3、4、5、6,分别顺序代表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等六类;

3、而以百位的1、2、……顺序代表大类之下,项目的分类及固定排列;

4、每个项目之下的科目编号,则从01开始,至99为止;其间复可分段编列不同内容、性质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