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问题由高顿CPA研究院首席专家、上财会计学院骨干教师吴井红老师为您解答: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 减值的处理。

资产减值准则改变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的做法,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消除了一些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 来调节利润的可能,限制了利润的人为波动。资产减值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损益类科目。

它主要涉及企业非流动资产,具体包括:

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产

3.固定资产

4.生产性生物资产

5.无形资产

6.商誉

7.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

考虑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发生减值后,一方面价值回升的可能性较小,通常是永久性减值;

另一方面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消除了一些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的可能,限制了利润的人为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