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付款表分次清算时用于测算各合伙人每次分配合伙企业资产时所采用的一种表式。

在分次清算方式下,合伙企业的清算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合伙人以外的债权人的债权都已得以清偿之后,剩余资产尚未完全变现之前,合伙人可以分得一部分现金。如果合伙人决定在变现所有的资产和确认所有损益之前分配现金,那么,就存在着分配多少现金可以安全地支付给各合伙人的问题。安全付款表不是为了使支付给各合伙人的现金不至于过度,从而避免使分配的现金重新分配而编制的。

编制安全付款表,应当作出以下几个假设:

(1)预计全部可能发生的负债和费用;

(2)假定尚未变现的资产不能变现,即非现金资产的价值为零,相应的损失要按损益比例予以分摊;

(3)如某合伙人资本账户出现红字,应视为不能收回该款项,由有资本贷方余额的合伙人分摊损失,即认为合伙人没有个弥补资本借方余额;

(4)将上述项目扣除后的余额方可分配给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