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又称会计凭证,指的是能够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凭证可分为即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常用的凭证有发票、支票、合同和工时记录等。预先编号制度下,所有作废的凭证都必须妥善保存。凭证程序应能保证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应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交易。还应把已登账的凭证依序归档。 

它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所谓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者完成时填写的,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者完成,以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账原始依据的一种凭证,它是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所谓记账凭证,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和性质加以归类,并确定会计分录,作为登记会计账簿依据的会计凭证。在整个会计核算过程中,会计凭证是第一个关口,如果使用的凭证是虚假的或者是不合法的,那么整个会计核算就不可能是真实的。